12月2日,生態環境部相繼公布《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應用管理規定》(下簡稱“管理規定”)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標記規則》(下簡稱“標記規則”),將首次對全國所有投入運行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共有394家)使用的實時在線監測數據進行執法監管,法規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規定中明確了將5項常規污染物自動監測日均數據定為考核指標,強調在一個自然日內,垃圾焚燒廠任一焚燒爐排放煙氣中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的自動監測日均值數據,有一項或者一項以上超過《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相應污染物24小時均值限值或者日均值限值,可以認定其污染物排放超標。自動監測日均值數據的計算,按照《污染物在線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HJ212)執行。
根據標記規則,自動監控系統,由垃圾焚燒廠的自動監測設備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組成。共分為自動監控系統和監控網絡兩部分:
自動監測設備安裝在垃圾焚燒廠現場,涉及的儀器設備包括連續監控監測污染物排放的儀器、流量(速)計、采樣裝置、生產或治理設施運行記錄儀、數據采集傳輸儀(以下簡稱數采儀)、煙氣參數或爐膛溫度等運行參數的監測設備、視頻監控或污染物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等儀表和傳感器設備。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則通過通信傳輸線路與現場端自動監測設備聯網,包括用于對垃圾焚燒廠實施自動監控的信息管理平臺、計算機機房硬件等設備。
管理規定還指出,對于民眾普遍關注的二噁英類等暫不具備自動監測條件的污染物,將以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執法監測獲取的監測數據作為超標判定依據。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海景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二噁英不能實現在線檢測,但可以在850度之下停留兩秒之后完全分解,因此,管理規定第七條明確規定,垃圾焚燒廠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正常工況下焚燒爐爐膛內熱電偶測量溫度的5分鐘均值不低于850℃,作為與二噁英控制相關聯的最直接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