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政府已經在著手為無人機定章立制。為了無人機的正式稱呼,美國國會還發生了激烈的爭論。無人機在美國,被稱為“大雄蜂” (Drone)。這是因為其執行的第一次軍事行動代號為“大雄蜂”,由于這次成功的行動,無人機因此得名。但現在,企業家們聯合反對這個名字,他們認為這個名字讓人聯想到軍事刺探、情報收集,不利于無人機在民用領域的推廣。美國國會有議員主張正式改名叫做“無人機”,但科技界又反對。他們認為,無人機的叫法非常愚蠢,就像早在汽車被發明之時,大家看到沒有馬,這車居然也能跑,于是把汽車叫做“無馬車”,最后證明這個叫法站不住腳。美國科技界的主張,就其技術本質,無人機應該叫“遠程遙控飛機”,這個名字才經得起歷史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