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說明書間最大的差異在于單位的選擇,特別應用于選擇信號功率的標準。撇開導致這種差異的細節,我們來看一下信號功率完全可以用于測量的信號功率3,或者可以是類似滿量程的信號的外推功率。為了避免混淆,TI 將第一種情況下的單位記作 dBc(dB 與載波的比),將第二種情況記作 dB(用于較早的產品說明書)或 dBFS(dB 與滿量程的比,用于最新的產品說明書)。雖然兩者之間沒有主次之分,并且下文將說明它們之間可以彼此推導,但是當廠商只以“dB”為單位進行說明的時候還是會產生混淆。在 TI 的兩家競爭對手撰寫的產品說明書中,“dB”等于 dBc,而在第三家競爭對手撰寫的產品說明書中,“dB”等于 dBF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