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儀表商情網訊:隨著經濟的發(fā)展社會信息化的程度不斷提高,智能家居的概念逐步走進了人
1.國外智能家居的發(fā)展情況
自從世界上第1幢智能建筑1984年在美國出現后,美國、加拿大、歐洲、澳大利亞和東南亞等經濟比較發(fā)達的國家先后提出了各種智能家居的方案。智能家居在美國、德國、新加坡、日本等國都有廣泛的應用。新加坡模式的家庭智能化系統包括三表抄送功能、安防報警功能、可視對講功能、監(jiān)控中心功能、家電控制功能、有線電視接入、住戶信息留言功能、家庭智能控制面板、智能布線箱、寬帶網接入和系統軟件配置等。那么,什么是智能化家居?
幾年前一些經濟比較發(fā)達的國家提出了“智能住宅”的概念,住宅智能化是智能家居的先導,智能家居是住宅智能化的核心。那么達到一個什么樣的標準才可以稱之為智能化家庭呢?智能化家庭與智能大廈概念與定義一樣至今尚沒有取得一致的認同。美國電子工業(yè)協會于1988年編制了第1個適用于家庭住宅的電氣設計標準,即《家庭自動化系統與通訊標準》也有稱之為家庭總線系標準(HBS);我國也從1997年初開始制定《小康住宅電氣設計(標準)導則》(討論稿)在《導則》中規(guī)定了小康住宅小區(qū)電氣設計總體上應滿足以下要求:高度的安全性,舒適的生活環(huán)境,便利的通訊方式,綜合的信息服務,家庭智能化系統。同時也對小康住宅與小區(qū)建設在安全防范、家庭設備自動化和通訊與網絡配置等方面提出了三級設計標準,即:第一級為“理想目標”,第二級為“普及目標”,第三級為“最低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