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轉變政府職能,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收費清理改革工作部署,為進一步規范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工作,減輕企業負擔,國家認監委順應形勢,主動改革,向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申請取消“計量認證費”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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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單位在遵照執行的基礎上,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有關單位取消“計量認證費”收費后,依法履行職責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統籌安排;
第二,有關單位要按規定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注銷手續,并到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繳銷手續,有關該項收費的清欠收入,應當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國庫;
第三,對取消的“計量認證費”,有關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方式變相繼續收費;
第四,有關單位要嚴格規范收費主體責任,并通過門戶網站、申報大廳和公共媒體對外宣傳取消“計量認證費”的相關事項,接受社會監督。
據悉,國家認監委近日將正式轉發《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和暫停征收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