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以來,各省最新的采購政策陸續出臺,本文為除港澳臺外31個省(市)最新采購政策大盤點,僅供儀器儀表業界同行參考。
山東、上海將集中采購公開招標限額從200萬上調至400萬!
江蘇、浙江、廣東、四川、福建、北京、河南、湖南、安徽、重慶、陜西、江西、河北、云南、廣西、天津、遼寧、甘肅、海南、西藏20省市政府公開招標采購限額標準為200萬元以上。
文末附最新版《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全文及解讀!
01、江蘇
《江蘇省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2019年1月1日起實行。
一、分散采購限額標準
二、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省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200萬元(含)以上。對使用財政性資金涉及重大的民生項目、社會關注度高,預算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納入集中采購。
02、浙江
《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一、分散采購限額標準
貨物、服務類項目:省級為50萬元,市級為30萬元,縣級為20萬元。
二、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貨物、服務類項目:省、市、縣三級均為200萬元。
03、湖北
《湖北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一、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其中2019年起,省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從200萬元調整到300萬元,市級從100萬元調整到200萬元,縣級標準100萬元不變。武漢市市本級執行省級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
分散采購限額標準從50萬元(含5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含100萬元)。
04、廣東
除納入批量集中采購范圍的項目外,貨物類和服務類項目預算金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采購人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依法組織實施。
政府采購貨物或服務項目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200萬元。
05、四川
《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
一、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省級和成都市本級在200萬元(此前為150萬元);
其他市(州)本級和成都市所轄縣(市、區)級在120萬元(此前為80萬元);
其他縣(市、區)級在80萬元(此前為50萬元)以上的納入公開招標范圍。
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二、分散采購數額標準
分散采購數額標準為集中采購目錄以外,
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省級和成都市本級在50萬元;
其他市本級和成都市所轄縣(市、區)級在30萬元;
其他縣(市、區)級在1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
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
省級和成都市本級在60萬元
其他市本級和成都市所轄縣(市、區)級在40萬元
其他縣(市、區)級在2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
06、山東
《2019年度山東省省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
一、分散采購限額標準
前一期目錄為:貨物類50萬元、服務類100萬元(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服務為50萬元)、工程類100萬元。
2019年調整為:貨物和服務類100萬元(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服務為50萬元)、工程類150萬元。
二、公開招標限額標準
前一期目錄為:貨物類200萬元、服務類200萬元(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服務為50萬元)、工程類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