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強資金保障。加大財政資金在具有比較優勢的高端精密儀器設備領域支持力度,優先保障重大項目、重點園區建設資金需求。設立高端裝備產業基金,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帶動作用,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精密儀器設備產業項目投資。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發展精密儀器設備租賃和融資租賃業務。加強對精密儀器設備企業上市輔導服務,支持骨干企業上市融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創新委、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中小企業服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人才梯隊。加大人才引進政策對精密儀器設備產業的支持力度,引進一批“高精尖缺”創新人才和團隊,提升引才精準度和產業適配度。支持高等院校開設精密儀器設備相關專業,培養產業發展亟需的專業化人才。支持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建設人才技能實訓基地,培養精密儀器設備產業技能型人才。(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創新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才工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