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商務部、科技部修訂發布《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商務部 科技部公告2023年57號,以下簡稱《目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現公布《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商務部、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號(《〈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調整內容》)同時廢止。屬于軍民兩用技術的,納入出口管制管理。
本次《目錄》修訂充分征求了相關部門、行業協會、業界學界和社會公眾意見,共刪除34項技術條目,新增4項,對37項技術條目的控制要點和技術參數進行了修改。修訂后《目錄》由164項壓縮至134項,其中禁止類24項,限制類110項。
《目錄》中限制出口部分涉及多種儀器設備制造技術及測量測試技術,包括傳感器制造技術;計量基、標準制造及量值傳遞技術;空間儀器及設備制造技術;激光雷達系統;熱工量測量儀器、儀表制造技術;機械量測量儀器、儀表制造技術;無損探傷技術,材料試驗機與儀器制造技術;計時儀器制造技術;精密儀器制造技術;地震觀測儀器生產技術;大地測量技術;精密工程測量技術;計量測試技術等。
本次《目錄》修訂是中國適應技術發展形勢變化、完善技術貿易管理的具體舉措,將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基礎上,為促進國際經貿合作創造積極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