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等16部門聯合發布《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行動計劃》(簡稱《行動計劃》)。《行動計劃》提出:
實施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提升工程。出臺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強化各領域標準化工作統籌協調,組建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總體組。加快完善碳達峰基礎通用標準,升級一批重點行業能耗限額、重點用能產品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完善能源核算、檢測認證、評估、審計等配套標準。制定地區、重點行業、企業、產品碳排放核算報告核查標準。制定重點行業和產品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加強新型電力系統標準建設,完善風電、光伏、輸配電、儲能、氫能、先進核電和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標準。研究制定生態碳匯、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標準。開展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試點。分類建立綠色公共機構建設及評價標準。
加強質量基礎設施標準協同。以標準為牽引,推動計量、檢驗檢測、認證認可融合發展,健全國家質量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推進國家級質量標準實驗室、國家標準驗證點建設,提升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水平。完善國家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平臺,強化全鏈條技術方案提供。
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行動計劃的通知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市場監管總局
中央網信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
應急部
人民銀行
國務院國資委
全國工商聯
2022年7月6日
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行動計劃
為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明確2023年年底前重點工作,有序推進任務落實,更好發揮標準化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強化標準化工作統籌推進。完善《綱要》貫徹落實配套政策,積極將標準化納入產業、區域、科技、貿易等各類政策規劃,加強與標準化相關要求的協同銜接。建立健全標準化工作協調推進領導機制。制定實施“十四五”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國家標準體系建設規劃,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可結合實際制定標準化發展專項規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務部、農業農村部等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加強標準化與科技創新有效互動。建立重大科技項目與標準化工作聯動機制,開展共性關鍵技術和應用類科技計劃項目形成標準研究成果比率的統計工作。在新一輪國家科技計劃任務布局中加強關鍵技術領域標準研究,將標準作為重要產出指標納入科技計劃實施體系。推動以標準研究為主的項目開展國家標準立項預審試點,加強互動發展。完善標準必要專利制度,推動建立標準與知識產權聯動工作機制。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的服務體系,建設科技成果標準化服務平臺,完善國家標準化技術文件制度。支持中科院、工程院等研究機構和高等院校推動科技成果向標準轉化。〔科技部、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牽頭,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裝備制造業標準水平。加快完善信息化與工業化兩化融合、智能制造等領域產業轉型升級標準體系。圍繞數控機床、工程機械、船舶裝備、農業機械等重點領域,實施高端裝備制造標準化強基工程,制定和實施一批高端裝備與信息技術、綠色低碳、現代服務融合標準。開展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等方面標準化試點,形成以標準促進裝備制造高端化發展典型模式并推廣應用。〔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