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意義
JJG391-1985《負荷傳感器試行》檢定規程(以下簡稱“舊規程”)實施至今已有20余年。隨著傳感器技術的不斷發展,力傳感器的技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時,隨著經濟的全球化和我國參加“國家計量基(標)準和國家計量院簽發的測量和校準證書的互認協議”(MRA),我國相關規程和標準面臨著與國際接軌的新課題。稱重傳感器、標準測力儀等方面的檢定規程均于近年完成了修訂并被廣泛應用。為了與國際接軌并與“稱重傳感器”明確區分,在2007年實施的《力值與硬度計量術語及定義》中,已將“負荷傳感器”改為“力傳感器”,因此,舊規程在某些技術要求上與現在的力傳感器的技術要求已經不相適應。結合目前力傳感器的情況和發展趨勢,2007年修訂小組根據全國力值硬度計量技術委員會的安排,對舊規程進行了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