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推動資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動廢棄物循環利用產業集聚化、規模化、園區化發展,引導低效產能逐步退出。支持建設一批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等再生資源精深加工產業集群,培育一批廢棄物循環利用龍頭企業。加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化回收利用,支持企業工藝設備提質改造。積極有序發展以廢棄油脂、非糧生物質為主要原料的生物質液體燃料。持續提升廢有色金屬利用技術水平,加強稀貴金屬提取技術研發應用。
五、實施標準引領行動
(十七)強化綠色低碳發展標準支撐。推動煉化、鋼鐵、輪胎、化工等方面能耗、排放等相關標準制定和實施,提升鍋爐、電機、泵、冷水機組、數據存貯設備等重點用能設備能耗標準。推動完善運輸裝備、城市基礎設施節能低碳、綠色建造等標準。鼓勵龍頭企業、社會組織參與清潔生產、循環利用等國際國家標準制修訂。
(十八)加快產品技術標準更新升級。完善家電、家具、汽車等產品標準。制修訂廢舊家電、二手電子產品、報廢汽車、廢舊動力電池、退役光伏風電等回收利用標準。推動電動自行車電池、燃氣用具等重要消費品質量分級標準的制定和實施。組織制定電梯主要零部件報廢標準,監督燃氣充裝單位嚴格執行燃氣氣瓶報廢規定。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產品的違法行為。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
(十九)加強重點領域標準銜接。鼓勵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質量標準、檢驗檢疫、認證認可等相關國際標準化活動。開展粵港澳大灣區碳足跡認證試點建設,推動完善廣東碳標簽機制。擴大“灣區標準”清單和“灣區認證”項目范圍。強化“一帶一路”綠色標準合作,助力我省再生資源產品、再制造產品、二手商品走出去。
六、強化政策保障
(二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用好省級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等相關領域省級財政資金,加大對企業開展設備更新和升級改造的支持。謀劃儲備設備更新、循環利用等重大項目,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財政安排的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現代商貿流通體系相關資金、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專項資金等,加強中央和地方資金統籌協同,聯動支持符合條件的汽車以舊換新、家電等耐用消費品以舊換新、新能源公交車及電池更新、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等工作。落實老舊運營車船更新補貼,支持老舊船舶、柴油貨車等更新。落實國家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完善農機裝備購置和農機作業地方補助機制。建立完善科學合理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健全綠色收費價格政策。推進機關單位落實政府綠色采購政策,鼓勵國有企業加強綠色產品采購。嚴肅財經紀律,強化財政資金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監管,更好發揮財政資金的引領帶動作用。
(二十一)落實稅收支持政策。嚴格落實節能節水、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新能源車購置、二手車銷售等稅收優惠政策,用好加速折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積極落實國家關于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政策。
(二十二)優化金融支持。用好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等政策工具和中央財政專項貼息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支持。落實國家有關部署,引導銀行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擴大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綜合運用銀行貸款貼息、保險增信補貼、融資租賃補貼與貸款風險補償等加強對技術改造的支持。推動融資租賃服務工業、教育、醫療、農業等重點領域設備更新。強化綠色信貸對綠色智能家電生產、服務和消費的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適當降低乘用車貸款首付比例,合理確定汽車貸款期限、信貸額度。鼓勵銀行機構出臺支持老舊貨車更新的貸款政策。
(二十三)加強要素保障。加強技術改造和循環利用項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各地要統籌區域內廢棄物分類收集、中轉貯存等設施建設,將其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用地范圍予以保障。完善廢棄物回收運輸車輛上路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劃定廢棄物回收專用臨停車位。
(二十四)強化創新支撐。聚焦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資源循環再生利用等領域開展重大技術裝備科技攻關。突出需求導向,強化結果應用,綜合應用業主制、賽馬制、揭榜掛帥、板塊委托等項目組織方式開展關鍵技術和裝備攻關。布局一批中試平臺,建立健全中試服務網絡體系,加強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