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監管部門對認證機構檢查方案、計劃有異議的,應至少在現場檢查前2天提出。認證機構應當及時與該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一致后方可實施現場檢查。
5.3.4.2現場檢查時間應當安排在申請認證產品的生產、加工的高風險階段。因生產季等原因,初次現場檢查不能覆蓋所有申請認證產品的,應當在認證證書有效期內實施現場補充檢查。
5.3.4.3應對生產單元的全部生產活動范圍逐一進行現場檢查;多個農戶負責生產(如農業合作社或公司+農戶)的組織應檢查全部農戶。應對所有加工場所實施檢查。需在非生產、加工場所進行二次分裝/分割的,也應對二次分裝/分割的場所進行現場檢查,以保證認證產品的完整性。
現場檢查還應考慮以下因素:
——有機與非有機產品間的價格差異;
——組織內農戶間生產體系和種植、養殖品種的相似程度;
——往年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項;
——組織內部控制體系的有效性;
——再次加工分裝分割對認證產品完整性的影響(適用時)。
5.3.5檢查實施
根據認證依據的要求對認證委托人的管理體系進行評審,核實生產、加工過程與認證委托人按照5.1.2條款所提交的文件的一致性,確認生產、加工過程與認證依據的符合性。檢查過程至少應包括:
(1)對生產、加工過程和場所的檢查,如生產單元存在非有機生產或加工時,也應對其非有機部分進行檢查;
(2)對生產、加工管理人員、內部檢查員、操作者的訪談;
(3)對GB/T 19630.4所規定的管理體系文件與記錄進行審核;
(4)對認證產品的產量與銷售量的匯總核算;
(5)對產品和認證標志追溯體系、包裝標識情況的評價和驗證;
(6)對內部檢查和持續改進的評估;
(7)對產地和生產加工環境質量狀況的確認,并評估對有機生產、加工的潛在污染風險;
(8)樣品采集;
(9)對上一年度提出的不符合項采取的糾正和/或糾正措施進行驗證(適用時)。
檢查組在結束檢查前,應對檢查情況進行總結,向受檢查方及認證委托人明確并確認存在的不符合項,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說明。
5.3.6樣品檢測
5.3.6.1應對申請認證的所有產品進行檢測,并在風險評估基礎上確定檢測項目。認證證書發放前無法采集樣品的,應在證書有效期內進行檢測。
5.3.6.2認證機構應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樣品進行檢測。
5.3.6.3有機生產或加工中允許使用物質的殘留量應符合相關法規、標準的規定。有機生產和加工中禁止使用的物質不得檢出。